2023年3月17日是国际幸福日,下午4:30学前教育系学工办教师秦佳慧、黄强强带领着2021级入党积极分子在行政楼学术报告厅参加了国际幸福日.乌兰察布市第一季社科普“七进”宣讲活动。有幸请到乌兰察布党校冀润敏老师在我校开展了第一季社科普及“七进”宣传活动之《民法典》专题宣讲活动。
活动现场,冀老师向我们讲述了生活中自己感受不到的小事,我系学生提问“4岁的小朋友在家长不知情时去买零食,店员应该给小朋友退钱吗?”冀老师帮助解答并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,认为关法律认为 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】小朋友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,即该小孩的年龄不超过八周岁的情况下,父母是可以要求商家退还的。通过案例分析,我系同学明白了,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,不具备自己消费的能力,应在监护人的陪同下进行理性消费!
说到劳动合同期限,我系同学感受到实习即将到来,合同应该怎么签?应该怎么去实施?通过冀老师的分析讲解,了解到如果超过法定期间未主张权利,便丧失了胜诉的权利,虽然有理也无法胜诉。同学们在实习时签的任何一份合同都应该仔细检查,看清楚合同中每一条条款,例如期限,如果期限为一年,那么一年之后没有续签协议,我们将自动离职,如果期限为无限时,除非我们自动离职,否则用人单位无权解雇!如果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,保护自己!
通过冀老师慷慨激昂的解说,让同学们明白了“谣言止于智者”不管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冷静理性发言。在当今社会的网络时代中,对于谣言,我们应当学会拒绝网络暴力,拒绝传播谣言。
冀润敏老师就美好生活·民法典相伴活动,进行有针对性地宣讲,从《民法典》的合同、劳动合同、性骚扰等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,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宣讲,让《民法典》落到实处,为我系学生创建美好生活添砖加瓦。让学生在宣讲中感受到,《民法典》能保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权益。比如人身权、财产权、政治社会权利等等。
今后,我系教师将继续弘扬法治精神,普及法律知识,使法律教育经常化、规范化、行为化,进一步推进我系法治文化的发展和创新,提高我系学生的法律素养,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学前教育系学工办
学前教育系行政党支部
2023年3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