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报

发布时间:2020-07-15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根据自治区教育厅、乌兰察布市《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按照集宁区教育局《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》文件,我院17级毕业生可以在校申办教师资格证书。申办条件一是必须取得普通话证书(二级甲等)、二是在校成绩全部合格。经过系部教务科和学院教务处层层筛选,我系21名同学顺利通过审批。

学前教育系教务科

2020年7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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