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自治区教育厅、乌兰察布市《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按照集宁区教育局《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》文件,我院17级毕业生可以在校申办教师资格证书。申办条件一是必须取得普通话证书(二级甲等)、二是在校成绩全部合格。经过系部教务科和学院教务处层层筛选,我系21名同学顺利通过审批。
学前教育系教务科
2020年7月15日